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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局長面對譚春的主動示好,故作矜持,還道貌岸然地說了她幾句。他還沒有摸清狀況。譚春與副市長的風言風語,他是有所耳聞的。他不想臨老在這個事情上摔跟頭。畢竟他的兒子都成家了,有個三歲的小孫子,傳出去影響會很不好,甚至會影響到他的退休生活。
經過一番試探後,錢局長終於禁受不住青春活力的女孩子的誘惑。在某個下雨的傍晚,他把譚春留了下來,說是需要加班。那時整個大樓人都走完了,只有他(她)倆心照不宣地磨蹭着沒有回家。當然,他(她)不會選擇在辦公室做事的,風險太大,而且影響情緒。過了一會,錢局長就帶着她去開房去了,辦公室的燈依然亮着,許多人抬頭一望,說錢局長真是工作狂,下班了還在努力工作,加班加點。
錢局長加班加點的地方是在賓館的牀上。人老了,心裏對於女人佔有慾越發地強烈地起來。他經常看着單位那些有些姿色的員工,想着怎麼着把她們一個一個地搞上牀。不過,條件不成熟,沒有機會,他是不會動手的。玩女人的最高手段,不是去強行征服,而是讓她們主動地送上門來。
理想很遠大,現實卻很殘酷,他已經快六十了,黃土已經埋到了胸前,精力與十年前都相差很多。這個男人長得矮矮胖胖的,雖保養不錯,但歲月不饒人,畢竟奔六十去了,皺紋已爬滿了額頭,身上發出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聞起來很不舒服。後來譚春才知道,原來人老了,都會散出這種味道的。她不想見到他光着身體的樣子。老男人,她不是第一次見識了。媽媽曾把她推向了一個五十歲男人的懷抱。他足可以做她的爸爸。她懷疑過自己是不是媽媽親生的。
記得那是一個夏天的傍晚,媽媽說帶她見一個人。她還以爲媽媽是帶她去相親呢,沒想到見到的是一個戴着眼鏡,長相斯文,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會面地點是在一個五星級賓館的套房裏,能住這樣的地方的不是高官就是老闆。這個中年男人見到媽媽十分親密,像是老朋友。後來證實,媽媽做他的地下情人十幾年了,不知道爸爸知不知道,反正她是第一次知曉。媽媽把她介紹給了中年男人,還讓她喊叔叔。說實話,這個中年男人不討厭,言行舉止顯得十分沉穩從容,有一種說不出的威嚴。三人坐定,聊了會天,她這才知道,這個中年男人還是副市長,市常委之一,權力很大。
聊了不到半小時,媽媽就告辭了,她原以爲會和媽媽一起離開,但媽媽不容分說,讓她留下來陪陪這個副市長叔叔。她有些害怕,雖然她和社會上的混混們出入各種的廳酒吧,但這種地方還是第一次來,還要和一位剛認識的中年男人單獨相處。在這種時候,她已沒有選擇了。她清晰地聽到,媽媽出去時,把房門反鎖了。
她交過三任男朋友,男女之事經歷得多了。既然已經來了,對方還是並不討厭,手握大權,與他上牀並不喫虧。那時她還不知道這是個交易,她的身體可以爲她謀得一份好工作。
回去後,媽媽說都是爲她好。有了好工作,她就不會與那幫沒文化沒工作的社會青年混在一起了,就不會學壞,以後就能找個好的老公幸福地過一生。她問媽媽,揹着自己的老公與野男人搞在一起,算不算學壞?媽媽聽了十分生氣,甩過來一個耳光,她正準備離家出走時,媽媽又過來抱住她,眼淚“嘩嘩”地流,說了好多軟話。她是個服軟不服硬的人,只好聽媽媽的了。
她算是看透了,這個社會,什麼都是交易。
原來以爲一次交易後,工作就成了。後來媽媽又說上次沒有把那個中年男人服侍好,他不高興不樂意。所以呢,還得繼續做交易。既然有了第一次,再來一次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