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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程序,警署搞定文件之後,會帶我到荔枝角拘留所報到,等候開庭,哪知竟不用去了?我這次不是去審訊室,而是直接到了督察辦公室。
梁遠航說:“熊不凡,這案子有了新證據,對你有利。”
我心頭狂喜,問:“是不是有目擊證人?”
梁遠航搖搖頭,說:“我們按照酒吧門口的監控視頻,取得你進入巷子再出來的時間,是十七秒鐘,於是我們以這個時間爲準則,讓幾個警員輪流跑進去到光頭豹死亡的地點,六個警員的平均時間是一分四十二秒鐘。也就是說,你無法在那麼短的時間內,追上光頭豹並且殺死他。”
我高興地一拍大腿,說:“就是嘛,哇,沒有想到你們香港警察辦事的效率和態度都是很好很好啊,我衷心感謝你們。”
梁遠航笑笑,說:“還有一點很重要,光頭豹有兩個小弟,他們在你走之後進入小巷子尋找光頭豹,黑暗中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由於環境複雜,他們一時不知在哪個方向,接着就是雜物落地的聲音,還有一種沉悶的聲音。他們撥打光頭豹的手機,鈴聲指引他們找到了屍體。”
我問:“那雜物落地的聲音,是不是屍體落地發出的聲音?沉悶的聲音,是不是光頭豹臨死前的哼聲?”
梁遠航說:“初步是這樣斷定的,在光頭豹的屍體旁,橫着一段廢棄的金屬物,我們推算是他死時摔倒,觸碰到那金屬物。”
我高興地嘻嘻直笑,說:“光頭豹是給高手扭斷脖子即時死亡的,這樣就可以間接證明我出來後,他還活着。”
梁遠航說:“嗯,他在死前還應該和兇手說過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