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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則很簡單,一人一首歌,直到眼前這位美女覺得誰的歌吸引了她,能情不自禁的的爲他伴舞就算贏。
周大同自信滿滿的從隨身攜帶的箱子中拿出一套小型的音響,掏出麥克風,清了清嗓子。然後演唱了一首他的成名曲《別了,愛人》,那還算婉轉的聲音,雖然比CD裏面的音質差了許多,衆人還是覺得可以原諒,畢竟,這有山風的地方,沒法跟錄音室相比。一曲終了,大家都報以熱烈的掌聲,幾個他的忠實fans更是一陣尖叫,大喊着:“大同必勝,大同必勝!”
周大同得意的甩了甩頭,攏了攏被山風吹亂的髮型,驕傲的向着寶玉喊道:“小子,該你了。”
寶玉還是真佩服他的嗓音的,在這山風之下,還能演繹得如此程度,但是他就是看不慣他那做人的態度,囂張的樣子。
寶玉拿起吉他,他沒有麥克風,也沒有音響,有的,只是一個吉他,一張嘴巴。抱着吉他半天也沒有動靜。
周大同見寶玉沒有了動靜,嘴角輕輕一瞥,看似大度的說道:“小夥子,不行的話就算了,認個輸就行了。哈哈~”
寶玉豈能認輸,只是,此時他的腦袋在高速運轉而起,他在想,他沒有自己的歌,用什麼樣歌曲才能得到別人的共鳴呢?
有了,寶玉眼睛一道亮光閃過。
惱春風我心因何惱春風說不出借酒相送夜雨凍雨點投射到照片中回頭似是夢……
深沉的嗓音在寶玉的演繹之下,像是一杯甘醇的美酒,讓現場所有的人都陶醉了,甚至是周大同本人在心裏都暗暗叫好,一曲終了,衆人更是想起一陣猛烈的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