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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何喫肉”就變成了一個謎題。
當然,李玄也不一定非要喫孔雀大明王的肉。但他心裏很清楚,一是孔雀大明王是孔雀大明王,薔薇是薔薇,兩者未必等同;二是喫了孔雀大明王的肉,薔薇未必會有事;三是就算你決定不喫孔雀大明王的肉,那你至少得知道怎麼喫,喫了會發生點什麼,其中代表的意義又是什麼。
“喫肉”,就是李玄探索“香火神域”的一個路引。
他不知道怎麼喫,只能去排查食屍鼠的異常。
而這異常,就是食屍鼠和薔薇的日常。
原因很簡單。
你就說吧,食屍鼠根本不是佛陀,可它卻依然以“母”侍薔薇,這要說沒目的沒理由,傻子都不信。
所以,李玄打算這麼演一遍。
他嚐到了香火的甜頭,也感到了香火的必須,形勢所迫,自身所需,不得不爲。
李玄做事非常認真,就算是演那也是沉浸式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