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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俊傑卻往市裏走,開着車,做琢磨案子的每一個細節,也在想這份材料背後可能涉及到的人。這個車的產權還是通逸地產公司孫超名下的車,唐俊傑不難想到通逸地產公司老闆楊通逸跟錢偉之間的深仇、楊通逸與鄭家軒之間的同學關係。
這樣的權衡是必要的,辦理一起案子特別是這種已經將證據鏈都完善的案子更需要慎重和小心,戰線裏大家都爲社會安定做努力,大方向是一致的,可在具體的一些案子和事件上,各有自己的利益需求也有並不完全一致的理念。
葉鈞那邊的交流很順利,這無需多說,在拿到血案材料之前葉鈞已經接到鄭家軒的電話,在通話中沒有一句提到案子,可葉鈞心裏明白是怎麼回事,見了材料,看過後,對唐俊傑說,“三天可抓人。”“是不是要謹慎一些?”
兩人說的都不是針對案子和證據,而是案子之外的關聯,是不是能夠這樣輕鬆解決。“唐局,先下手爲強。我們求證過程中難保會驚動一些人,反而不如先將錢偉拿下,從他那裏突破更有利,只要當事人認罪,其他就好辦。”
“不容易認罪吧。”唐俊傑也有考慮,錢偉會不會很快承認自己殺人的事實,當然,當初他殺人時旁邊有馬仔,這個人已經給抓住,肯出來作證減輕自己的罪過,但錢偉如果是那種偏執的人卻不一定肯認罪。
“反正都要面對,鐵證如山,錢偉的精神防線不難突破的。”“也好,具體的事情你負責,之後,儘快跟領導彙報案情,這一點一定要記住。”
三天後,葉鈞親自出動,開着警車到錢偉所住的別墅將錢偉帶走。雖有保安攔阻,但市局這邊很堅決,也不說涉及的案子情況,別墅的人沒法攔阻。錢偉這段時間給關在家裏不能外出,人外型都有些變了,精神面貌更加萎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