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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必須安撫這些孩子們,不能讓他們繼續沉浸在這種失望遺憾的情緒當中。
我拍了一下手說:“孩子們!今天是我第一次給你們上課,我想教你們一首歌!”
孩子們一聽我說要教他們唱歌,一個個都很新奇。因爲我的這種教課方式令他們耳目一新,還沒有人這樣教過他們。
我拿起講臺上的粉筆轉身在黑板上寫下了“我愛你中國!”六個大字。
我覺得我必須靠一技之長唬住他們,孩子們也是需要唬的,一旦唬不住,那往後我的日子肯定不好過。當我在黑板上寫完這六個大字再轉過身看着孩子們的時候,我覺得我唬住了他們。
孩子們一個個用那極其崇拜的目光看着我,那種崇拜來源於我的書法。這是我引以爲豪的,我小時候的那些比我學習好的同學,他們甚至考上了清華北大,理論水平不知道要高出我多少。但是在書法上,他們在我跟前永遠是個矮子。我不是吹噓,讓我覺得書法比我的好的人寥寥無幾。而且,對書法而言,我深信高手在民間。
那麼我爲什麼非要展示一下自己的書法呢?是我炫耀嗎?
不!我之所以要在孩子們跟前展示一下自己的書法,那是因爲我上小學的時候,有一位來自非常大的城市裏女老師,她給我上的第一堂課時就是用書法當成敲門磚的。雖然她是女老師,可她卻寫一手剛勁有力的楷書,撇橫勾間力透紙背。
那一堂課讓我記了一輩子,也崇拜了一輩子。
她的書法可以說,整個學校的男老師都爲之汗顏。雖然有的男老師也寫書法,可是他們都練草書,那種像盤結的樹根一樣的草書。從不練正兒八經的楷書,所以我覺得一個好的寫字人,他的楷書應該是過關的,而不是隻會隨意揮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