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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謙非思考了片刻,摘下頭上的頭巾,揉成一團,朝着遠離樓梯的另一側丟了出去。
兩名刑警的腳步聲在門外響起,但是沒有停留,而是繼續向上,顯然沒有意識到他們要追捕的逃犯此時正藏在屋裏。
又過了一會兒,之前前往“修羅”住所進行追捕的那幾名刑警也來到了樓下。其中那名領隊的二級警司拿起對講機問到,“我們到樓下了,找到嫌犯沒有?……沒有是嗎?看來那小子傷得不重,跑挺快呀!”
“頭兒!這裏!他的頭巾!往這個方向!”一名眼尖的刑警發現了被顧謙非丟在樓下的那條嘻哈風花色頭巾。
“等等,別再一窩蜂追了,兵分兩路。你們三個人往那個方向繼續追,我們走這邊!”二級警司做出安排。
從手機畫面中,顧謙非可以看到六名刑警兵分兩路,往這棟樓的兩個方向跑開。不一會兒,之前上樓的兩名刑警也從樓上下來,卻沒有加入追捕的行列,而是一臉警惕地守在這棟樓的樓下。顯然刑警們有所保留,並沒有完全中顧謙非的調虎離山之計。
不過顧謙非倒也不是非常擔心。他知道,身爲執法者,刑警們有紀律的約束,不能像他這樣爲了權宜之計而擅闖空門。除非他們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逃犯就躲在某間屋子裏,比如說剛纔“修羅”的住所,纔敢破門而入。
而這種自建民房整棟樓只有一個樓梯,每層卻有多達十幾個單身公寓,六層加一起就是近百間房。警方根本不可能不經過調查就一間一間破門而入。
當然,這也不等於顧謙非就能無限期地賴在別人家裏不走。屋主總有下班回家的時候,到時候他如果還沒走,就會多背上一條入室行竊的罪名。就算屋主遲遲不歸,警方也不會給他太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