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李伊君拿起來看了看,想也沒想就在下面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李伊君不是不重視那上面的條款,而是她根本就不想在這件事上跟陳國亮過多地計較,在她看來,結婚纔是她想要的結果,這是最主要的,至於其他的都在其次,只要陳國亮同意和她李伊君結婚,以後的事無論怎麼寫怎麼籤都不是他陳國亮一個人說了算的,說白了就是,如果她李伊君想要這樁婚姻,她就會想方設法讓陳國亮就範,如果她不想要了,哪怕是他陳國亮說破了天她李伊君也有辦法把這個婚姻譭棄。
退一萬步講,難不成他陳國亮還能當真拿着這麼一張紙把她李伊君告到法庭上去?
很明顯,這樁婚姻的主宰者最終是她李伊君而不是他陳國亮。
簽完字後,陳國亮說:“好吧,最遲後天,我和你去辦理結婚手續。”
李伊君也說:“好啊,那就預祝我們新婚快樂!”
說完他們互相看了看對方,然後都開心地笑了起來。
當然,他們所笑的理由各不相同。兩個人都各懷心思,卻又都認爲自己已經達到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