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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萬代表什麼,四十萬什麼概念,四十萬代表一個四後面跟着五個零啊,多麼喫驚的數字,我老爸拼搏了幾十年不知道能不能達到的數字,王景天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這麼多連眼睛也不眨一下。
結果很簡單,衣服留下我們走,手裏拿着四十萬一頭扎進名衣店一人買了一身價值不菲的衣服。
付賬的時候我卡往刷卡機子上一貼嚇了我一條,兩身衣服居然花了二十多萬。
當然錢這個東西在特的眼裏不算什麼,雖然他是沒落的血族王子,不過就他身上現在戴的這些首飾估計隨便一件也值百萬。
我結交特的目的並不是爲了他身上這些價值連城的古董,而是因爲我們同爲異類的那一方面讓我不得不結交他,如果換成我是正常人,誰會那麼傻去接觸一個吸血鬼啊~出了名衣店,天色已經微微黑了,特的一身黑色勁裝配着肌肉看的是那麼的有範,再看看我的一身休閒裝把我包裹的就像偷羊的賊一樣,與特站在一起簡直就可以用一句話形容,好像是:‘‘沒有長得差的輔助,怎麼能顯出你的美。’’唉~你不知道當時我是鬱悶到了極點,主要原因還是我不太會打扮,因爲我就是一個邋遢的小男人,平日在家也就是胡亂搭配,如今習慣了也就很難改了。
其實我覺得自己長得屬於那種中等水平,平日裏看自己也分早中晚,就是覺得自己挺奇怪的,早晨看自己覺得自己長得很平常,中午覺得自己很醜,晚上一照鏡子又覺得自己很帥,你說奇怪嗎,這臉感覺就是會變?~跑偏了,希望各位可以諒解,我們言歸正傳~我和特走在大街上,路人更多的目光並不是看向特這個大帥哥,而是都看向我,當時我就鬱悶了,心想:‘‘哎,我有那麼帥嗎?’’然而一對情侶從我身邊走過改變了我的想法。
那對情侶走到離我還有一米的時候,那女的就說:‘‘誰家精神病跑出來了。’’當時我就懵了。
原因很簡單,我這一身打扮雜看雜不順眼,因爲是入秋了我身穿一個牛仔褲和黑褂子打扮,兩者很不協調造成了別人的偏見。
我告訴你吧,其實那女的從我身邊過得時候,我就想把她胸前那倆饅頭給她捏爆,以解我心頭之恨。
天黑的很快,幾個小時的時間大街幾乎變得十分冷清了,但是我也不能在這裏展開翅膀,於是拉着特尋找黑暗的小衚衕,給我的感覺就像是我是一個超人一樣,變身需要在電話亭裏穿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