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以往按照規矩,我應該給他來個殺人滅口,以絕後患。但是我遲遲不動手,就是給了屋主人一個念想,一個活命的奔頭。這也是他如此懼怕,識時務。他們是想要錢,我這會兒是要命,兩者高下立判。
人,都沒有傻子。遠水救不了近火這個道理誰都懂。現在他們都以爲我身上有槍,即使他們這時候發出信號,等到同夥兒過來,也來不及救他們的命了。
都到了現在,我們索性就把身上衣服全部換了。之前的衣服是范家所贈,比起普通人家的衣服不知道好了多少。
屋主人和大姑娘趁我換衣服時想要小步移動,被我一瞪,用解骨刀指着,威脅道:“不動!”
兩人立刻不動,我看到大姑娘腳抬起,對於普通人來說,用這樣的姿勢一隻腳站立都有些費力,更何況是三寸金蓮。她搖搖擺擺後看我眼神兇狠,差點哭出來。
我不管兩人,只要不在我背後作妖就行。讓老妖先換衣服,完了看住兩人。
取下袖子裏塞着的鋼板,多虧了這兩塊鋼板,才讓我硬抗了好幾刀。因爲逃命,樹枝和尖銳石頭把佈劃開,露出裏面棉花。
還沒把衣服換完,門推開,悶漢抱着被杯子團團裹住的另一人進來。
這廝太過彪悍,被人搶了衣服拿刀架着的時候,根本就不受威脅,立馬翻身起來,身上圍塊布就衝過去三兩下嚇得人放下刀,把衣服還給他了。不得不說,渾身橫肉在行走江湖的時候真的有太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