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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真姓凌?”依哈娜瞟了凌陽一眼,反正等消息閒着也是閒着,不如跟這個有趣的小子聊聊天,打發寂寞的時光:“這個姓很少見哪!”
凌陽雙腳搭在茶几上,漫不經心道:“是啊,我們家祖輩傳下來的都姓凌。我爺爺就姓凌,會當凌絕頂的凌,牛比吧!”
依哈娜大驚:“你爺爺叫凌絕頂?”
依哈娜突然想起自己年輕的時候,因爲一單大買賣,一路跟着肥羊一直跟了兩個省。那個年代的銀行不能通存通兌,出門辦事進貨都要攜帶現金,而且鈔票面值很小,最大的票子是十元的大團結,帶着十分不方便。如果現金夠多的話是怎樣也掩藏不住的,只能多叫上幾個人一起守護錢財。
當然也有比較精明的,把錢換成黃金之類的硬通貨,到了目的地再重新兌換成現金。不過那時候交通不方便,很少有人有私家車,出行大多依靠火車,因爲客車大多是短途。那時候的火車沒有提速,老式的綠皮車只嘎吱嘎地像蝸牛爬,火車上到處是扒手和騙子,有些熟面孔連列車員都熟悉,一看到他們上車就提醒旅客注意看管好身上的財物。
當時的荊陽市和東港市統一被譽爲“賊城”。並不是因爲這兩個城市的竊賊多,而是說全國各地幾乎一半的扒手和拎包者都是從這兩個城市輸出,名聲在外,風頭一時無兩。
這一次依哈娜盯上了一個東港本地做皮貨批發的老闆。
當時八十年代末正處於改革開放初期,市場經濟嶄露頭角,凡是頭腦靈活的,從南方倒騰回來廉價貨物倒賣,全都發了大財。因爲市場上大部分物品都是憑票供應,生活用品和衣襪鞋帽種類單一,幾乎都是清一色的老舊款式和暗色調顏色,小攤小販從南方開發區帶回來的色彩鮮豔的絲巾和款式潮流的衣褲十分搶手。只要你敢要價,無論多貴都有人買,而且數量不多的貨物瞬間就被哄搶一空,想不賺錢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