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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不在家,小孩子稱霸王,乖寶有一種很喜歡養東西的天性,小孩子家似乎都這樣,去年過年的時候陳小軍在山上打了一隻兔子還沒死,就拎回家給她養着,還專門搞了個小籠子給兔子,乖寶每天都夠小兔子喂大白菜胡蘿蔔。
後面肖敏嫌兔子喫太多,而且傷也太重了,這種野兔子太大野性也大,一點都不適合養在家裏,這隻兔子就變成了陳家的一道菜,再後來她不知道從哪裏弄來一隻小狗,偷偷藏在被窩裏面。
然乎被肖敏發現了,又把小花狗原封不動的還給了人家。
到現在陳檬還沒有忘記被媽媽支配的恐懼,她一定不會讓她養任何東西的。
陳檬捧着胖乎乎的小手兒求哥哥:“毛蛋哥哥,我媽肯定不會幫這個小哥哥的,你能不能不要告訴媽媽。”
毛蛋翻着白眼兒問她:“不告訴你媽家裏藏了個大活人,我覺得你是在癡人說夢,你最好還是跟你媽媽說,實在不行跟三叔撒個嬌也行嘛,他不是最聽你的話。”
陳檬想了想:“爸爸最聽媽媽的話。”陳小軍在母女兩個面前就是個兩面倒,當然是最聽媽媽的話啦。
毛蛋提出來的問題比較實際,兩個小屁孩確實很難成事。
不過小孩子的同情心跟好奇心都是無敵的,陳檬也不能看見同齡的小孩子被人帶走,這跟死在她面前有什麼區別。
“還是要告訴爸爸媽媽嗎?”她最後只能想到這個辦法了,爸爸還好,對她都是百依百順,媽媽會怎麼樣呢,媽媽會同意收留這個小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