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的上輩子3 (第4/4頁)
沐陽冬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告訴他們丈夫死了,法定的第一繼承人可是配偶,只有配偶不在的情況下,纔是孩子和父母,再說了我的兩個孩子大的才十二歲,小的才十歲,他們兩個也姓江,他們這些做爺奶、姑姑、叔叔的,是不是應該也承擔一下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
他們辯解說我和江志偉的結婚並沒有能過他們同意,所以我們兩個結婚不算數,所以他們有理由向我要回江志偉的錢,至於兩個孩子,他們連我這個兒媳婦都不認,更不會認我生的孩子。
聽到他們說這些話,我真的是被氣得無話可說,相對比一下,覺得江志偉還算是比他的家人要強一些,至少沒說不認我,不認孩子,再怎麼樣這十幾年,也算是給了我和孩子一個家,雖然沒喫過什麼山珍海味,可是也沒讓我們餓着凍着。
到了這種時候,我也不怕撕破臉皮,我把結婚證往桌上一拍,告訴他們他不承認我和孩子沒有關係,我有法律保護,法律承認就好,他們告到哪裏我也不怕,別說江志偉一分錢沒有留下,就算是留下了,我也要用這些錢養我的孩子,不可能給他們這一家吸血鬼。
想想也知道,說是要把我告上法庭的事情是他們家人自己想出來嚇噓我的,因爲在他們的心裏上了法庭是大事,我這種人一定不想要上法庭的,這樣嚇我一下我就會乖乖的把錢拿出來了。
只是沒想到我這麼硬氣,敢跟他們叫板,真的敢上法庭。
他們一家人這次來東北原本以爲是可以撈到多少好處的,可是在這裏住了大半個月,光是喫住就沒少花錢,他們也沒辦法再耗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