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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寶寧心頭微動,試探着翻開了這本書扉頁,就見裏邊的字體已經變成了自己熟悉的文字。
原擁有者埃裏克-霍恩確定死亡,你成爲了《律令法典》的新主人。
《律令法典》使用說明如下:
唯有持有者能夠看見、閱讀並使用《律令法典》,但不可以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透露《律令法典》的存在;
倘若持有人被殺,則《律令法典》將會轉移到殺人者手中;
《律令法典》可以被自願捨棄,一經放棄,會自動失去與之相關的記憶;
《律令法典》可完全共享持有人的思想。
扉頁的最後,加大加粗的黑色字體書寫出了兩行文字:
口含天憲,言出法隨,即爲《律令法典》。
但凡符合邏輯情理之事,即可判定成立、發生,否則,判定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