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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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董事長不董事長的,我比你年長几歲,不嫌棄的話,你就叫我沈叔吧!”
“沈叔。”
李默當然不會錯過這麼好的機會,能認識沈國豪這種大佬,那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哈哈哈,好,好,小嵐,這件事交給你去負責。”
“好的,爸。”
接下來,李默接過沈嵐遞過來的合同,他仔細看了一遍合同,這是一份雙贏的合同。
升龍村負責提供“升龍瓜”,楓林晚大酒店負責給升龍瓜打開銷售渠道,同時,他們還會幫助升龍瓜在全國範圍內打出品牌。
當然,前提是,升龍村必須保證讓楓林晚大酒店成爲唯一代理人。
李默這邊是沒有任何銷售渠道的,所以,選擇跟楓林晚大酒店合作是最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