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殺雞儆猴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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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班頭通曉大昭律法,知道強姦罪哪怕是判刑最嚴重也不過是流放三千里,此行本就是去往正定縣,又何必將人送回荊州,由荊州知府審理此案呢。
趙班頭說完,便有兩名衙役將那劉成押了上來。只見那劉成手腕腳腕都被套上了黑漆色的鐐銬,重重的鎖鏈將劉成整個人都往下墜,仿若要被大地拖下去一樣。
衆人還在說,趙班頭的懲罰太輕了些,只是帶上個鐐銬怎麼能夠,再怎麼樣也要打個幾十大板吧。
可是劉勇卻說“他活不到正定縣了。”
“怎麼會?”微月不明白。
“你看他那鎖鏈,他這是四十斤鎖,這個鎖又有一個名字叫殺人鎖,鎖會將他生生的拖死。”說着劉勇就想起了往昔。
年少時父親的腿還好好的,每一次秋獵豐收,劉父都會帶着劉勇進城,有一次正好看到秋日問斬,衙役拉着罪犯巡城。劉父就跟劉勇講,衙役對犯人上鐐銬是有講究的,輕刑犯、重刑犯、死刑犯都有不同重量和規格。
像腳鐐只有重刑犯和死刑犯纔會戴,區別就是重量,這種四十斤的腳鐐只有死刑犯纔會戴。
說明在趙班頭眼裏,劉成的罪過已經足以判死刑了,雖然趙班頭不能私設公堂,但是也有自己的辦法給人判刑。
微月看向劉成手上腳上的鎖鏈,看着其貌不揚,但是劉成卻是用手喫力的拖着這鎖鏈,腳上的鎖釦已經將腳踝磨出了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