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爲女應剛 (第3/4頁)
墨殤紫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大昭律財產篇第一條,就是女子無財產權,若父亡而無子,可過繼或由宗親繼承。
若無宗親如何,很簡單,收歸官府。
那女子就完全沒有保障嗎?有的,但不多,女子有一個特殊的東西,叫嫁妝。
若父亡無子,一般取其父遺留的財產的十分之一,作爲女子的嫁妝。但是大概率此條律令會尤爲虛設,除非既無父也無宗親,由官府撫養,纔會真的按此條規則來,不然寄人籬下,何談嫁妝多少。
宋微月想着想着,連宋勤書回了隊伍中都不知道,直到宋勤書叫了她一聲,她纔回過神來。
不嫁,若是到了年紀,官媒就會強制介入,嫁,誰知入的是地獄還是天堂。難怪世人皆道,婚姻是女人第二次投胎。
宋微月又想起大昭律法解說婚姻篇,若男女雙方和離,女方可攜嫁妝歸寧;若爲休棄,則女方嫁妝歸男方所有。其後附上七出之條。
這般條條框框,宋微月深感無力,爲女之艱,猶如蜀道難,難於上青天。
宋勤書見宋微月自項娘子一事後,就不曾歡顏,略一思索就明白宋微月之憂慮,可又能如何,難不成承諾日後定讓宋掌櫃給其找一佳婿?
宋勤書想了想,只能找一好食肆,多點些宋微月愛喫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