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道長不孤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如果用舊世代的術語來解釋,“文明庇護”,就包括了過去所說的“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等“人身人格權利”與“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
向山至今也不知道現在到底是什麼在統治世界,不過想來其他諸多政治權利對大家來說是不存在的。因此也不能說“文明庇護”就等於“完整人權”就是了。
失去了文明庇護的人,一切權利不受保護。
任何人可以以任何形式對待那些失去了文明庇護的人。
而失去庇護者如果繼續傷害那些具有庇護的人,便是淪爲“暴徒”,那麼領主就有義務去消滅那些暴徒。
只不過,戴森原則從來就沒有規定“做到什麼程度就必須得被消滅”。在這方面,領主的自由裁量權非常大。
向山一度覺得,所謂的“戴森原則”,說不定就是把“管得少就是管得好”往最極端的方向發展之後制定出來的白癡玩意。
“如果領主心情好,一個暴徒幹什麼都可能會沒事。但也可能剛剛失去庇護,就被領主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