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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天黃昏,來到工廠背後的漢水河散步,想跳進河水裏徹底解決我的痛苦。我穿着一條短西褲,上穿一件短袖襯衣,站在一個船上,就往河裏跳。我怎麼也沉不下去,便將頭扎進河水裏,憋得實在受不了,我又把頭仰起,我發現,自己選擇錯了方式。會游泳的人,在河水裏自殺真是個愚蠢的做法。我爬上了船。
我發現有個青年女子在船的另一頭跳水了,她大概是後悔了,揚起雙手喊:“救命。”我趕快跳到水裏,救起了這個女人。她在我面前哭訴:告訴我,她叫李秀,原來,她的丈夫汪大衛有一個比她年輕漂亮的外遇,提出與她離婚,李秀說:“汪大衛,我堅決不同意與你離婚,是因爲我20歲嫁給你,與你有一個五歲的兒子,我們離婚了,我兒子怎麼辦?”
因爲李秀不肯,汪大衛就對她實施家暴,不是打就是罵。於是,李秀打算尋死來解脫痛苦。她跳進河水裏,冰涼的河水讓她清醒了,她似乎聽見了自己兒子喊“媽媽”的哭聲。於是,伸出雙手求救。
我對李秀講述了自己離婚的故事,於是,我們有同病相憐的感覺。李秀提出:“我決定與汪大衛離婚,自己帶着兒子生活。”我看着秀麗的李秀說:“李秀,這樣做就對了,你今年才二十多歲,不能夠尋死。一定要活出尊嚴。”李秀說:“對了,我一直在船的那頭,我看見你剛纔跳水了,莫不是尋死,最後後悔了,自己游上了船。”
我聽了,開始對她有點反感,真是那壺不開提那壺。我發現她的眼睛又大又亮,追逐着我的眼睛。我認爲她是個聰明人,與她開始有了一些話題談了。她又問:“孫老師,崔菊花認錯了,你爲什麼還是要離婚呢?”我的臉色不好看了,我暗示她少管別人的閒事。她偏不知趣,說什麼:“我也準備離婚了,今天晚上我們到餐館去坐一下。”
我不好意思拒絕她,在一起喫飯了。幾天後的一個晚上,李秀打電話給我說:“孫坎坷大哥,我與汪大衛離婚了,兒子的奶奶十分疼痛我的兒子,把我兒子帶走了,一室一廳的房子歸我,因爲房子是江城印刷廠給我分配的。”
以後,不是我請她喫飯,就是她請我喫飯。有一天,她買了兩張電影票,要我陪她去看電影。這是個反特的片子,裏面有幾個恐怖的鏡頭。她幾次驚叫,都要緊張地抓住我的手,我也用力握她的手。
我們兩個人都結過婚,也都離過婚,好像是同病相憐,秀氣的李秀,雖然不及崔菊花那樣漂亮,但是我想,她一定比崔菊花誠實,不會再來一個婚外情。再說,有了她,我的衣服髒了,由她來洗,飯菜由她來給我做,過日子,應該找這樣的女人。我們結婚了。拖嫁妝的時候,是崔菊花單位一個矮個子青年人幫的忙。崔菊花說:“這是我在江城印刷廠的同事魯志剛,他比我小四五歲,我認他爲乾弟弟。”我看見魯志剛悶悶不樂的樣子,對崔菊花似乎有一種依戀。不過,我馬上又責怪自己太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