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調解(二) (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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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鯤一被楊所長叫出去,我就曉得梁鯤與江大勇去商量我們的協商條件了。
剛纔楊所長出去,肯定把我們的調解要求包括調解失敗後的打算跟江大勇通了風。
當面賠禮道歉是必須要做的,而且依父親的意思,必須要打銃賠情,葛是白鷺湖民間最高的賠情方式!只有葛樣,才能換回鶴飛被打的屈辱!才能讓當事人從心底屈服!
只有態度誠懇,取得諒解後,纔可能再談金錢賠償!否則,冇走第一步的賠禮,就是賠萬擔錢,也洗刷不了被毆打的屈辱!日後在白鷺湖圩上江家灣灣裏也是抬不起頭的!不止鶴飛一個人!包括我們整個家族!
現在,當事人躲屋裏不來參加調解,我們怎麼可能接受葛種高高在上的調解方式呢?
所以我們寧肯離開,也不會答應派出所的調解!既然調解不成,那就只有走另一種辦法了!
首先我會把鶴飛送到市人民醫院去住院,能住幾天住幾天,直到全好之後爲止。同時正式要求派出所抓人拘留,非要讓他三個坐幾天!
如果派出所不配合,我一定會向市公安局申訴,總之不能讓打人兇手逍遙法外,必須讓他們得到法律的懲罰!也讓白鷺湖圩上的人都曉得,江大勇再有勢力,也包庇不了他兒子,阻止不了他兒子接受懲罰!再如果法醫鑑定是輕傷的話,那就不是拘留了,而必須送他進牢房!
讓他背上刑事記錄!
萬一江大勇跟梁鯤手段通天,法律無法制裁他們!當然葛種可能性爲零!因爲到時我會拿着在廣州立功的證書和獎狀求助市公安局甚至市政府市委的,請求公正處理!在輿論起來的時候,相信冇人敢拿自己的前途去保打人兇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