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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点,亚瑟倒不是很在意,反正他也没什麽机会碰见这样的遭遇。
和他一起坐车的向来没有女士,而是一些平平无奇的普通绅士。
比如说常常以『Fuck』开头,以『Shit』结尾的伦敦大学古典文学系高材生,皇家海军水手语言的集大成者,大不列颠文学界在19世纪的最大遗珠,『行走于大地之上的泰晤士河』——埃尔德·卡特先生。
又或者是写了一辈子书,但到头来还不如他那个6岁儿子,常常自称爱好和平,但一言不合就打开军火库,取出3500吨弹药轰炸巴黎杜伊勒里宫的『法兰西恐怖分子』,并因此身价倍增导致不得不润英国的卷发胖子——亚历山大·仲马。
还有在剑桥大学学了几年神学,结果不怎麽看《圣经》,反而看上了拉马克主义,并认为牧师们的神创论是在放屁的科学教皇——查尔斯·达尔文。
最多最多,也就再加上一个虽然未来会被誉为『活着的莎士比亚』,但却始终不能入不列颠文学批评第一人埃尔德·卡特先生法眼的小报记者——查尔斯·狄更斯。
和这些人交往,确实不需要像是上流社会的交际那麽注意,除非他们几个突发奇想打算给自己套上裙子。
正当亚瑟以为自己可以逃过一劫时,他的目光又落到了下方的一行字上。
——合乎礼仪的年轻未婚女性如果在没有陪同的情况下就不能出门,一个得体的淑女也不应该四处张望寻找熟人或停在拥挤的街道聊天。
——如果年轻女性确实在街道上看到了她的绅士朋友,并且觉得不能视而不见时,她应当主动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