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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那年剛上一年級就把同班小男生的鼻子打出血,老師叫我倆去。我倆火急火燎到了學校直接甩給了那家兩千塊錢,三十多年前這可不是個小數目。
回到家他爸一腳把他踹到地上說“在外邊只能咱打人家,不能被別人欺負了。出了事爸爸給你頂着。”那之後啊,我家的錢像是流水一樣堵他捅下的窟窿。
十四那年狗兒初二他老子染上了梅毒,年關都沒挺過去就走了。之後我更加的管不了他,那天老師找了過來說把同學鼻樑打折了就不見了人影,已經好幾天沒來上課。我那段時間累的不成樣子,索性就不逼着他念了,賠了錢之後我告訴他以後不會給他一分錢,愛幹嘛幹嘛去能活着就行。
他一走就是三年,終於在十七歲生日回來了。我想他喫夠了外邊的苦肯回來好好生活,他卻和我說搞大了女朋友的肚子,被那女孩子的父親拿着菜刀追着砍沒地方躲了。
話還沒說完那人追了上來,我好說歹說勸他把刀放下。他看我倆家境都還可以,那就娶了吧。
訂婚宴開始很順利,連女方的爸爸都開始認可他,瞭解之後覺得這孩子還不錯。
最後時要對長輩敬酒,他說笑着走到女孩身邊示意她起身後說:“你們要我和他結婚不就是因爲她的肚子被我搞大了嘛,現在我讓她平下去!”
“哎!造孽啊!”老婦人說到這裏全身顫抖:“他弓腰一拳抬腿一腳,所有人都衝了上去。我一動沒動的看着他被人羣死死按在地上,那一瞬間我好希望一切的一切就這樣結束了算了。”
我不記得我是怎麼回家的!回憶的恍惚間那天的街上很熱鬧,每一個人的目光都像是落在我身上似的。那天之後我信佛!我念經喫素!我初一十五去水邊放生!我去餵養街上流浪的貓狗!我想盡了一切的方法爲我那不曾謀面的好大孫祈福!我今年七十六了,心裏的內疚越來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