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婚姻,應該是因爲愛情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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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嬌嬌大字不識幾個的人,居然能寫出連葉政委都誇讚的離婚申請,這讓他徹底對那個女人起了疑心。
因此,一回到家之後,就急匆匆的找到林嬌嬌。
想試探些什麼。
面對袁聿哲的質疑,林嬌嬌什麼也沒有否認,大大方方承認:“是!”
“我是向葉政委又提交了一份離婚申請,有什麼問題嗎?”
她知道袁聿哲是個很不錯的年輕人,三觀很正,非常有是非觀念。
但……
這並不代表她就要跟他一輩子都捆綁在一起。
袁聿哲有追求屬於他幸福的權利,林嬌嬌也有追求自由的權利。
兩個人的結合既然沒有愛情,也不是因爲愛情,那就沒必要再捆綁在一起,早點結束這段不正常的關係,兩人各自安好,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