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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部的初次審訊,這三個人昨天剛被抓進刑部,季禮帶着刑官親自問審,只是打了幾下板子,幾個人就迫不及待地交代了。
甚至都沒有狡辯一下。
據他們自己說,他們都是京城周邊人士,無業遊民,平時無所事事,經常偷雞摸狗。
之所以會在大婚街頭鬧事,是因爲有人找上他們,給了他們一大筆豐厚的銀子,讓他們在大婚之日鬧點事情。
這幾個浪蕩子也缺德,拿到銀子後一合計,就買了棺材和麻布,又找了專門送葬的人手,瞎湊了一支送葬殯隊,專門在附近等着,看到迎親隊伍來了就衝上去,就爲了鬧出點大事。
至於那具棺材裏,其實也沒有死人,倒是裝了幾條野狗的屍體。
還是他們幾個從郊外的亂葬崗裏挖出來的。
季禮十分理解凌電的心情,他問審的時候聽到幾個人的說辭,也覺得荒謬和不可置信,甚至懷疑這些人是不是故意耍他。
但結果,還真不是!
季禮嘴角微抽,道:“下官一開始也不敢相信,所以才讓刑官上了重刑,同時也派出人手,按照口供的內容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