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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是因爲認知的受限而做的樸素分類,那麼科學發達的今天,我們認識火是一種什麼物質呢?”
“火的定義是什麼呢?
火既是一種化學反應,也是一種物理反應。物理老師可能會告訴你,火是一種等離子態物質;化學老師會告訴你是化學反應,發光發熱的現象。要了解火焰這種現象,要從物理和化學兩個角度結合一起看。
火是物質燃燒過程中所進行的強烈氧化反應,而且其能量會以光和熱形式釋放,此外還會產生大量的生成物。
所謂的火,我們爲什麼能夠看到火?
如果有機會做一個如下的實驗,就可以很好的解釋火的本質。用電加熱把空氣加熱到600攝氏度以上,然後再噴出來,我們就會看到火焰。實際上這並不是我們日常中認識的“火”,只是加熱後的空氣發熱輻射出的可見光,看起來跟火一樣,比如戰鬥機的尾部噴出火焰。但是它們的本質是一樣的,因爲火的本質就是放熱反應中反應區周邊空氣分子加熱而高速運動,從而輻射電磁波的現象。
我們看見光,這是因爲這個溫度段輻射出了可見光。
通常意義上的火,一般是化學反應導致的,相關分子的化學鍵從高能態變爲更穩定的低能態,並從中釋放以光爲主的電磁波輻射熱量,看起來就是常見的火的樣子。
其實構成火的方式有很多,雖然化學反應是最常見的,但純物理過程也可以產生火。因爲火的本質是物質高溫釋放熱量,其主體是光輻射主要是紅外線、可見光,因此只要是溫度足夠高的物體都會釋放可見光輻射。而溫度特別高的物體釋放不可見的短波光輻射,比如輻射x射線。
綜上所述,可知火併非什麼特殊的物質,而只是物質的一種能量狀態而已,任何物質都可以構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