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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起來轉過身,狗剩子和厲歌面對面了,倆人視線剛對上,可以說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誰也不再顧忌的同時向對方竄了過去。從速度上來說,厲歌更快,也更專業,單手提刀從小腹部往上挑着扎向狗剩子的心臟;狗剩子呢,夠賊,交上手不圖有功但求無過,用手榴彈的鐵頭兒猛砸刀背,‘嘡’一聲脆響後,厲歌手往下一沉,就在他以爲出現了乘之機那一刻,人家將計就計,腦瓜子一頭槌就撞了下來。
碰。
正撞狗剩子胸口,將他這個往前衝的體態直接錘的後退了好幾步。
畢竟狗剩子一身能耐是偷學的,沒有人餵過招也不曾和誰動過手,在經驗上與經常和死神擦肩的厲歌根本沒法比。要說偶爾的抖抖機靈可能還行,真要是到了玩命階段,兩個他也不是厲歌的對手,狗剩子和許銳鋒就不在一個水平線上。
兩次對抗,先是捱了人家一拳,後又捱了一個頭槌,狗剩子知道自己很可能打不過了,在後退幾步的距離立即擰開了手榴彈的蓋子伸手抓向了那根引線。
厲歌嚇一激靈,連忙大喊:“你要幹嘛!”
“我他媽炸死你!”
厲歌就算是江湖經驗再豐富,也沒見過剛交手就同歸於盡的,關鍵是你到底什麼意思啊?哦,手榴彈一響,我這兒炸一個亂七八糟、你自己來個七零八落,圖什麼?
江湖爭鬥求的是勝利,在這個基礎上弄死對手體現兇狠,你這上來就要你死我活連亡命徒都不算,這叫有病!
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