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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雀恭彌要調查的死者名爲“役所原一”,今年二十六歲。根據卷宗調查的結果,他是身着黑色制服在家中自殺。因爲有着臨死前力透紙背地“遺言”,加上他隸屬“風紀財團”的身份。警察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因不堪敵對幫派常年累月的騷擾,爲了保全尚且年幼的女兒與妻子,選擇自殺。”
證據之一就是他家中尚未送出去的、應該是給三歲小女兒的禮物。還有一張被撕開、又被他個人小心粘好的結婚照。
家中沒有除了他之外的痕跡,用來自殺的槍支上更是沒有別的指紋。子彈軌道對比後,也可以確認是他自己扣動的扳機。
動機和現場證據都在指認此人自殺。
但越看卷宗,花江越發與雲雀恭彌一樣,感到了違和。
一位可以爲了家人而選擇自殺的父親,他真的會在禮物送出前自殺嗎?
花江將卷宗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案件發生在兩天前,並且已按照“自殺”的方式來結案了。現場應該剩不下多少證據,但這也意味着她可以接觸現場。
花江又看了看港黑爲雲雀恭彌調查的,有關役所原一在橫濱的生平。
這是個生活非常規律的男人,大約也和他是風紀財團的核心人員有關。爲了避免情報泄露。他的生活日常三點一線,幾乎不與陌生人交流,甚至連平日的健身都以騎自行車代替。自殺當日,除了下班路上給女兒買了個漂亮的人偶作爲禮物外,就再也沒有別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