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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又不是在帳篷裏面裝監控,賓館公共區域不也裝了嗎?”
馬嶽華突然笑得很邪惡:“林書記,這帳篷跟賓館不1樣的。賓館是房子,帳篷的話從外面是可以看到動靜的。所以經營露營的,1般都不會將監控對着帳篷的,容易被投訴。”
看着他那壞笑,林方政1下就明白了。現代人出來住帳篷的,特別是夫妻情侶,不排除有些人就是帶着找刺激目的的,就像車震1樣,雖然看不見裏面,但誰也不想被人拍攝。
麻繩專挑細處斷,其他地方那樣嚴防死守,還就偏偏這個沒有監控出了個無法取證的性騷擾事件,真讓人頭疼。
這事還不像1般矛盾糾紛,雙方安撫1下就過去了。這涉及男人尊嚴的事情最難搞,自己老婆要真被人摸了,那不好好處理,是沒辦法消氣了,到時候肯定會遷怒景區管理無能。
不1會兒,陳警官搖着頭走了進來,如林方政所料,1個咬死對方摸了,1個咬死沒摸,沒有證據,根本沒辦法處理。
嘆了口氣,陳警官說:“沒辦法,這根本算不了案子,要麼把人都放了,要麼以鬥毆把兩人都拘留起來。”
周勇銳說:“那還是放了吧,我看帶老婆那人脾氣挺大。要真是老婆被摸了,不但沒個說法,自己還要拘留,恐怕麻煩不斷。”
陳警官也點了點頭:“嗯,放了好。那人好像在縣融媒體中心工作,雖然不是什麼記者,難保會給你們景區帶來什麼麻煩。”
陳警官這話確實是爲天映湖着想,他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無論是放人還是拘留,都可以在法律上有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