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丟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葉青青終於明白爲什麼在《薄暮》中,作者反覆強調於潛是“外鄉人”的原因了。
在那書中,尚有公檢法存在,但並沒有提到律師,只是簡單的說於潛被定罪意外殺人,判了二十年。他感到絕望和孤單還有可笑,因爲他覺得自己獲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爲自己是“外鄉人”。
現在她也懂了,如果唐且行是在公審大會被判刑,那麼如果可以,所有的鎮民都會希望給王校長一個“交代”。
即使那可能是王燕妮所不希望的,即使可能這個“犯人”的犯案證據亦不充足。
現在四個嫌疑人中,親女兒王燕妮早就被排除,她也已經出來了,只剩下蔣志洲和唐且行還未脫離嫌疑。
她尚未知道對方口供如何,但是聽王燕妮最開始隱約透露,校長要和唐且行單獨談話後,她是被蔣志洲送回家中的,兩人聊了一會兒後,蔣志洲才離開。
這麼一聽,蔣志洲也可能有不在場證明。
而且遠沒唐且行“作案時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