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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明白老三這麼聰明的人,爲什麼看不出她不願意他把她熱情的一面寫在信裏呢?她願意他把她寫成一個冷冰冰的人,而他則苦苦地愛她,最後——注意,是一直到了最後,儘管她不知道這個最後是什麼時候——她纔給他一個愛的表示。她覺得真正的愛情就是這樣的,就是從第一章就開始追,一直追到最後一章女孩才鬆口。
她本來當時就要把老三的信撕掉扔廁所裏去的,但她想到這封信有可能是老三留給她的最後一封信了,她又不忍毀掉了。她趁媽媽出去家訪的機會,把那封信也縫在棉衣裏了。
她能感覺到她媽媽對她管得比以前緊了,連她去範俐家都要問幾遍,好像怕她又跟上次一樣,說是去丁玲家,結果卻跟一個勘探隊的人跑出去了。
她想想就覺得不公平,她哥哥也是很早就有了女朋友,但她媽媽從來沒有這樣防賊一樣防着他哥哥,反而很熱心地幫忙招待哥哥的女朋友。每次哥哥的女朋友要來,媽媽都想方設法買點肉,做點好菜招待她,還要提前一天把牀上的墊單被單蒐羅一空,大洗特洗,結果有好幾次都累得尿血了。
她媽媽總是說:“我們這種人家,要錢沒錢,要權沒權,成分又不好,除了一份熱情,我們還拿得出什麼?”
靜秋知道媽媽對哥哥的女朋友是充滿了感激的,差不多可以說到了感激涕零的地步,因爲哥哥能找到這樣一個女朋友,真是不容易。
靜秋的哥哥叫靜新,比靜秋大兩、三歲,女朋友叫李愛民,是靜新初中時的同班同學,也是整個年級長得最漂亮的,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頭髮又黑又長,還帶點卷,小時候照片經常掛在照相館做招牌的,象個洋娃娃。
愛民家裏條件也不錯,媽媽是護士,爸爸是輪胎廠的廠長。高中畢業後,她爸爸就幫她弄了個腿部骨節核的證明,沒下農村,進了K市的一家服裝廠當工人。愛民可能是佩服哥哥小提琴拉得好,很早就跟哥哥好上了。不過剛開始都是揹着家長的,所以家裏人都不知道。
但有一天,愛民眼睛紅紅地找到靜秋家來了,很緊張地問了聲“張老師——,靜新在不在?”就不敢說話了。
媽媽知道靜新在哪裏,但他關照過,說如果是愛民來找他,就說他出去了。於是媽媽說:“靜新到一個朋友家去了,你找他有什麼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