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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愛上初戀對象可以是一分鐘的事,但忘掉初戀對象卻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後,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糾結於"如果我不提分手,她會不會與我分手"這個問題上。
是啊,兩個人處得好好的,幹嗎要無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臉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理由提分手,都是對人家一記響亮的耳光,誰受得了?你一個堂堂男子漢,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結果嗎?況且人家對你還僅僅是同意分手,並沒主動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爲自尊心受到傷害,纔出重拳報復他的,不然的話,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幹嗎說那些傷人的話呢?這太不像林芳菲的爲人了。他想到自己把這百年好合的事給搞砸了,真是閹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證實的確是自己搞砸了的話。
於是,他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誠惶誠恐地詢問是不是自己傷害了她,誠心誠意地道歉,又把心跡表白一番,說那時提出分手只是爲了試探一下。剛把"試探"的意思說出來,他馬上就後悔了。愛情是能試探的嗎?你對人家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於是他又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本着"三十六計,坦白爲上"的原則,徹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動機:主要是太愛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試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裏是不願意分的呀!難道你連這也看不出來?
一連寫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邊都沒反應,打電話也不接,其他聯繫方式更是讓他連邊兒都沒摸到。那時他真是悔思如泉湧啊!幾乎每天都會發現自己昨天做錯了事,不該那樣說的,怎麼能那樣說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嗎?結果他又寫了一封信,試圖改正昨天信裏的錯誤,但到了第二天,又會爲剛發出去的那封信後悔。
最後,林芳菲終於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檢討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愛了,只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沒告訴你,所以我要謝謝你提出分手。
原來如此!他媽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說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寫了這麼多懺悔信才吭聲吧?難道你想把我培養成中國的盧梭?接下來的半年,他開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他的心有一半願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拋棄的林芳菲,另一半則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運懲罰。他專門寫了一封信給林芳菲,表達自己願意接受被拋棄的她。如果說男主播能接受一個被假拋棄的林芳菲,那麼他就能接受一個被真拋棄的林芳菲。
他那時真賤啊!但還沒到至賤的地步,因爲至賤的人據說是無敵的,而他還有敵:林芳菲警告他說,請你自重,不要再來打攪我,不然的話,我會讓公安來對付你——我男朋友的舅舅的姨妹的爸爸的老戰友是A市公安局的局長。他終於認命了。
林芳菲成了他"戀愛-屎-"上最大的那一坨,後來的都是一"屎"不如一"屎"。他自己是不敢追人了,但還是有熱心人搭橋牽線,只不過女方一聽說他家在農村,又是家中唯一的兒子,就打退堂鼓了。後來,終於碰到一個沒打退堂鼓的,是B大的一個本科生羅玉琇,不是B市人,而是B市下面某鄉村的人。小羅長得中等,不美,也不醜;學習也中等,不好,也不壞;個性也中等,不溫,也不火。
這次開篇不錯,知道他家是農村的,小羅仍然願意交往下去。他也比較放心,應該不存在小羅留在B市、而他分到更小的城市的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