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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四人隨便逛了幾家商店,什麼都沒買,只在foodcourt(美食廣場)喫了頓快餐,就折回市裏去買“蘿蔔丁”的鞋。
這次還是去Saks,不過這家的店名叫SaksFifthAvenue(“薩克斯第五大道”),比outletmall(奧特萊斯,廠家直銷中心)裏那家少了個“OffFifth”,但店面卻大多了,有好幾層樓,賣鞋的就佔了一層,其中大部分是女鞋,各種款式,各種色彩,把宇文忠看暈了頭。
“蘿蔔丁”的鞋顯然是鞋中翹楚,當然這只是從價格來說,而他除了價格,也看不出別的區別,所以他看鞋只看價格,其他的留給朱潔如操心。
一路看下來,他的價值觀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早上的“五十美元一件衣服太貴”,變成了“幾百美元一雙鞋實在是太便宜了”,因爲在“蘿蔔丁”專櫃裏,幾乎看不到五百美元以下的鞋,偶爾看到一雙,就會有趕緊抓過來交錢走人的衝動,生怕一念之差,就被別人搶走了。
最後,他在朱潔如的參謀下,從那一大排標着clearance(清倉大折價)的鞋架上選了一雙由八百多折價到五百多再折價到三百多的“蘿蔔丁”高跟鞋。
商店的售貨員攛掇他開一個店裏的卡,說還有10%折扣。
但等他費盡周折填了表,又等售貨員打了十多分鐘電話後,人家遺憾地告訴他:他信用史太短,還不夠格開卡。
於是朱潔如美救英雄,用自己的名字開了個卡,幫他拿到10%折扣,又省了幾十美元。
買完鞋後,他把朱潔如一家送回住處,就興沖沖往家趕,他今晚要打工,但他不想帶着“蘿蔔丁”的鞋去餐館,怕一不注意給弄丟了,還是放家裏保險。如果不是因爲週末郵局關門,他肯定當場就把鞋給雲珠寄去了。
回到家,他發現Grace還是他早上看到的那個樣子,穿着睡衣和浴袍,抱着大黃貓,坐在沙發裏看電視,見他回來就問:“你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