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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星哲點點頭:“這是個有利的證據。”
“但我姨夫說,房本在我這也沒用,因爲他可以主張說,是他把房本放在我這方便我幫忙去跑手續的,反正房本上的名字是他的,房子就是他的,我們住也是他租給我們住的,所以他有權堅持要我補齊這些年的租金,還說法律也會保護他行使這項應得的權利。”
姚佳拍桌:“法律纔不會保護這麼不要臉的人!”
“對!”凌曉欣舉杯和姚佳對碰,兩人豪邁地乾掉一杯。
三位男士看着她們,一時表情各異。有咂舌,有感興趣,有嫌棄。他們依次是田華生,貝洛南,和孟星哲。
孟星哲轉頭對田華生說:“你姨夫說的你不用擔心,不可能他胡說什麼就是什麼,一切還得講證據。”他驀地又轉頭對凌曉欣說,“我下面要說要點了,你用不用記一下怎麼打這個官司?”
凌曉欣愣了愣後,連忙打開手機錄音,再把手機對着孟星哲恭敬擺好。
姚佳:“……”她真的要有點分不清到底他們誰是律師了!
在這一刻她覺得孟星哲又變了身,他好像又有了很強的氣場,像變了個人似的,在揮斥方遒運籌帷幄。
“這官司你就以‘借名買房’的名義去打,第一,因爲小田田和他姨夫有親戚關係,是存在借親戚名義買房的合理性的;第二,小田田一家在房子裏住了十幾年,他姨夫都沒有主張過權益,他現在突然跳出來說他是房屋的所有人,這不合理;第三,小田田家有還貸憑證;第四,這麼多年房本也一直在田家……以上這些事實就構成了具有明顯優勢證據證明力的證據鏈,足以證明這是借名買房,該是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子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