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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應該跟"寶伢子"談談幫助老鄉的事,但她始終鼓不起這個勇氣來,他又沒用她的錢,連結婚的事都沒提過,她怎麼好跟他說這事?如果他來一句"我又沒用你的錢,你不待見,別做我女朋友",或者來一句"我又沒說要跟你結婚,你管我的錢幹啥",那她還不羞得去跳河?
她只能逃避,去他那邊玩的時候,就不跟他到食堂打飯了,躲在他寢室裏,讓他把飯打回來喫,這樣就不會撞上那些小護士們。耳不聽,心不煩,她們在背後怎麼議論她,只要聽不見,就只當她們沒說。
"鴕鳥政策"似乎還挺管用的,她現在既不帶他去參加自己這邊同學的聚會,又不跟他到醫院食堂打飯,就是兩個人膩在一起,日子過得風平浪靜。
有個週末,"寶伢子"照例來她家喫飯,但與往常不同的是,他想留在她那裏過夜:"我今晚不回去了吧。"
她雖然每個週末都關在臥室裏跟他幽會,但在父母那裏還沒捅破,更沒在鄰居左右面前露過馬腳。她父母本着"民不告,官不究"的原則,從來沒問過她這事。鄰居左右看見"寶伢子"上午來,晚上走,也沒造出什麼閒言碎語來。
她知道在她父母這輩人眼裏,年輕人還是應該先結婚再同房,未婚同居畢竟不那麼好聽,尤其是大學老師的孩子,肯定有人用"爲人師表"之類的話來指責她父母,又尤其是女孩子,肯定有人會說她"賤",所以每次週末聚會完畢她都會叫"寶伢子"回去,還親自把他送到樓下,讓廣大人民羣衆都看見他沒在她家過夜。
但今天他提出不回去,她有點難辦:"爲什麼不回去?"
"我把寢室讓別人住了。"
"讓誰住了?是不是來看病的老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