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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總,在這件事上,你有沒有過硬的證據,比如錄音錄像或第三證人之類。”如果十二個商家同時指證,那麼即使其他的證據缺失或少一些,都可以認定有效,但如果只剩金四喜一人的證詞,又沒有其他物證人證,是很難採信的。
“還真沒有,誰談生意還準備錄音?而且,威脅負面新聞這種事,對方也不會有第三者在場時說呀。所以,真沒有過硬的證據,但這確實是事實。”金四喜想都沒想就回應道。
“那麼,有沒有誰不理會報社威脅而不投廣告的?也就是說,報社有沒有因爲不投廣告而報道了誰的負面新聞?”範光輝覺得全冠卿已化解了不正當獲得廣告合同這一指控了。
金四喜想了一下說:“沒有。”
範光輝很是失望,頓了一下說:“金總知不知道報社以前佔地面積是很大的,現在就只剩一個小院了。”
“範科,我明白您的意思,我查一下吧。其實,我也想把那傢伙弄進去,回頭,我試試能不能找到那傢伙其他的違法亂紀的證據。”金四喜說。
“好,太感謝金總了。我聽說,那老烏龜的生活非常糜爛,或許,金總可以在這方面幫我打探一下。”金四喜是生意人,有些事,生意人比紀委的辦案人員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