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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算是線索,具體的證據還沒拿到。縣公安局盯上我們了,也許很快就要出手。所以,不知道能不能來得及幫你拿證據。”
“必須拿到啊。”
“萬一我的人進去了怎麼辦?”
這種非官版“釣魚”大法,人一旦進去了,那肯定是要走程序的,極有可能要判,所以牛亞男不可能拿自己的人這樣賭的。
範光輝沉默,他也犯難,現在牛亞男乾的可是走私活,要是被抓住了,就算自己找人都不好辦,這是重罪啊。
但這是一個極好的機會,就這樣放棄了他又很不甘心。
“我問問縣局那邊有沒有人,看看能不能提前知道他們的行動。”
“千萬別啊,那樣一來,你不也成了他們嗎?除了我們,誰知道我們是假的走私客?對其他所有人來說,人家縣局是正兒八經的執法,而你卻提前泄密了,那不是妥妥的知法犯法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