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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安潔陸續把她自己的故事寫給了我,她說只是寫給我一個人看的,只是爲了滿足她自己想傾訴的衝動,她相信我能理解她,至少是不會對她進行道德說教:
現在我決定把安潔的故事寫出來,她答應了,但是她說她不想給我太多麻煩,不希望我爲了她的故事不得不寫《如果你在讀安潔》,我答應她我會“見壞就收”:
趁現在還在休產假,而且有“親友團”幫忙照顧黃米,我會抓緊時間碼這個故事,先暫定一、三、五上貼。如果中途沒時間碼了,或者碼得沒人看了,就自動停止了。
這裏想說明一下,不止一個網友把她們自己的故事寫給我、希望我代爲寫出來。我選擇了安潔的故事,而沒有選擇其他人的故事,這跟網友的文筆好不好無關,跟故事本身出色不出色也無關,主要是出於“不重複”的考慮。
我說的不重複,不是主題上的不重複,或者寫作風格上的不重複,而是故事本身的不重複。
我寫的主題差不多都是一個,就是愛情,是帶有命運悲劇因素的愛情故事,往往是我喜歡的一類愛情,裏面會有一個或幾個我個人認爲值得寫的人。
至於風格,有人說過:“風格即人”,說明一個人的寫作風格基本上是一致的。風格跟題材和主題很相關,一個人寫日記和寫論說文可以有不同的風格,但大多數人在寫同一類題材、同一類主題的時候,風格是一致的。當然也有人對同一主題也能寫出不同風格的文章來,但那需要時間和精力,因爲最不費力的寫作方法就是按你平時說話的方式寫。
所以我說的不重複,只是說已經有人寫過的故事,我就不願寫個類似的故事了。當然我看的書有限,我以爲不重複的故事,可能仍然是在重複別人。
我寫《十年忽悠》的時候,有人說很像瓊瑤的《翦翦風》,WHICH我沒有看過,所以不知道象不象。還有人說JASON跟何塞斗酒那段很像金庸的某個小說,WHICH我又沒看過,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樣。後來我寫《兒生母樂》的時候,有人指出我的故事跟某個人的某篇文章幾乎一模一樣,我特意找出那篇文章看了,唯一的相同之處就是兩篇都是寫童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