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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安潔並不希望警方太快破案,但警方也不是喫乾飯的,似乎暗中還調查得挺歡的,不久就得出結論說油箱裏放小球的事,不是什麼蓄意謀殺,只是幾個小孩子的惡作劇。
這個結論不要說崔靈不能接受,連安潔也覺得不能接受。但警方有證據,因爲他們從安潔的兩個鄰居的汽車油箱裏也發現了同樣的小球,說明放小球的事並沒什麼特定的TARGET,而是RANDOM的,主要是汽車的主人沒鎖車門,小孩子有機可趁,於是就被選中成了惡作劇的受害者。
不僅如此,警方也已經找到肇事者了,有兩個住在安潔那片的男孩承認往別人油箱裏放過小球。至於是否有人指使教唆,警方認爲沒有,是小孩子們從網上學來的,網上不僅教人怎麼往油箱放小球,還教人在哪裏買小球,如果買不到的話,如何自制小球。這些文章圖文並茂,老少咸宜,稍稍認識幾個英文單詞的人就能看懂。
崔靈據理力爭,說JAMAL親口承認是一個MAN叫他乾的,但警方說JAMAL給他們的口供不是這樣的。崔靈把自己跟JAMAL的談話錄音拿出來作證,警方說那證據已經CORRUPTED,因爲她是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不能算數,還警告崔靈不要再用欺騙手段收集證據,不然的話,JAMAL等人的父母可以起訴她,警方也可以告她妨礙公務。
崔靈真是氣昏了頭,三天兩頭地打電話到警局,有時還親自跑過去找他們,但沒有什麼效果。崔靈又威脅說要上告,警方仍然堅持自己的結論,大有“任你告到天邊地角,我自巋然不動”的氣勢。
崔靈無奈,只能對着安潔痛罵警方:“TMD,什麼破警察,這麼簡單的案子都破不了。如果是我,早就把這案子破了。”
問題是這兩個小孩都不承認往安潔的車裏放過小球,JAMAL承認他往崔靈的車裏放過小球,因爲他只往他看得上的車裏放小球,而崔靈的車是輛敞篷車,所以他看得上。另外一個小孩承認往一輛白色的車裏放過小球,但安潔的車是一種比較少見的深紫紅色,她是從她車TITLE上知道那種顏色叫UNK,但她在網上辭典裏都沒查到這個詞,只能說肯定不是白色,所以這兩個小孩破壞的都不是她的車。
警方說往安潔的車裏放小球的可能是一個叫MANDUKO的小孩,是B大一個尼日利亞留學生的孩子,JAMAL說他知道MANDUKO也幹過往別人車裏放小球的事,JAMAL甚至說他對崔靈說的MAN,就是MANDUKO。但MANDUKO的父親已於去年冬季畢業,帶着全家回尼日利亞去了。
一言以蔽之,就是安潔連PRESSCHARGE都沒對象了。她姐夫建議說,要控告就控告教唆人們破壞汽車的網站,但她姐姐做了一番研究,發現控告網站獲勝的機率小得很,就像控告菸草公司生產的菸草使人得肺癌一樣,全看運氣,也許能打贏,但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得不償失。
好在安潔自己有醫療保險,所以住院沒花費她多少錢,只是她臉上留下了疤痕,造成的損失目前還無法估計。她自己覺得也算因禍得福,如果不是車禍的事,她也不會住進DR.CANG的家;如果不是臉上的疤,他也不可能向她表白心聲。關鍵是事情已經這樣了,如果不自己阿Q一下,那還能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