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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講”並不是“講話”的意思,而是“衡量”的意思。所謂“講理”,就是以道理來衡量對錯、辨別正誤、解決矛盾。而所謂“講愛”,則是以愛來衡量對錯、辨別正誤、解決矛盾。
不知道別人怎麼理解“家不是講理的地方”,老黃是不贊成這個觀點的。首先這位作者把“講理”跟“講愛”對立起來了,似乎講理就是不講愛,講愛就不能講理。除此之外,作者還把“理”片面地理解爲“一堆面目全非的歪理”,似乎只要講理,就必然是在講歪理。
該作者主張家裏要“講愛”,但他卻沒說明究竟怎樣才能用“講愛”的方式來解決夫妻之間的意見不統一,比如小叔子的調動問題,如果夫妻對此意見不一致,那麼應該如何用“講愛”的方式來統一意見?是丈夫“講愛”,因此同意妻子的意見,還是妻子“講愛”,因此同意丈夫的意見?或者雙方都“講愛”,因此找出一個折中的辦法?
老黃結婚沒幾年,所以不敢妄談婚姻之道,但老黃婚前聽過不少已婚哥兒們姐兒們吐苦水訴衷腸,並由此發現一個規律:女的一般抱怨丈夫不講愛,男的一般抱怨女的不講理。
有一位師兄精闢地總結說:其實找老婆什麼都不重要,青春相貌身材都是很快就會過去的東西,而且在家庭生活中不佔什麼比例,不起什麼作用。家庭生活只一條重要,那就是老婆一定要懂道理。光講理不行,因爲一個不懂道理的人講起“理”來是很可怕的,比不懂道理也不講理的還可怕。
老黃只從自己的親身經歷以及耳聞目睹出發,覺得這位老兄的理論實在高明,家庭就是一個小單位小國家,治家跟治國一樣,都應該講理,都應該以理服人,都應該向真理低頭。
有人覺得“真理”是個高不可攀的玩意,因爲總聽說有些“尋找真理”的人奮鬥一輩子也沒找到真理。老黃估計那些尋一輩子都尋不到的“真理”,很可能是所謂“救國救民”的真理,就像當年很多進步青年跑到延安去“尋求真理”一樣。那樣的真理的確難尋,有時覺得尋到了,過一陣又發現並非真理,只是仿真。
但老黃沒那麼大的野心,老黃說的“真理”,只是事實和道理,是事物的內在規律,是被科學或實踐證明了的事實、道理或規律。比如家長抽菸會影響孩子的健康,這是被科學證明了的,就是真理。如果艾黃因抽菸的事意見不統一,那就以“家長抽菸會影響孩子健康”爲依據,來決定誰對誰錯。
承認家是一個講理的地方了,你就知道娶個懂道理講道理的媳婦是多麼幸運的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