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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現在就是這樣,如果是一般人,肯定要六神無主了。但艾米不,她好像有第七神一樣,很有把握一定有辦法洗刷ALLAN的殺人罪名。
她讀過的偵探小說情節唰唰地飛進她的腦海,那些名詞術語一個個顯得那麼親切:“謀殺”,“作案”,“嫌疑犯”,“兇手”,“不在現場”,“動機”,“時機”,“證人”,“旁證”,“物證”等等。平時愛看偵探小說,想不到在現實生活中竟然用上了。
她最喜歡看的偵探小說是那種被稱爲“推理小說”類的,她最喜歡的推理小說作家是英國的阿茄莎-克里斯蒂,因爲阿的小說都是運用邏輯推理破案的。通常的情況是,謀殺案發生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中,比如火車上,遊輪上,兇手不可能逃離現場,只能是火車上或者遊輪上的某個人。小說的高妙之處就是所有的線索從一開始就都呈現在讀者面前,但讀者就是推不出罪犯是誰。推不出的原因,一是因爲作者同時給了很多虛假的線索,誤導讀者,另一個原因就是犯罪的動機往往很隱祕,讀者不知道,或者罪犯有非常過硬的不在現場的證據。
艾米讀阿茄莎的小說的時候,都是堅決不提前看最後的結果,而是自己一步一步地推理,爭取自己能把罪犯給“推”出來。剛開始看的幾部,她推不出來,一推就被作者誤導,推到一個無罪的人身上去了。但多看幾部,掌握了作者的思維方式,最後也能推出來了。所以她對自己的推理能力非常自信,覺得自己經過這樣縝密的推理訓練,推出殺害JANE的真兇,是不成問題的。
殺人第一要有動機,第二要有時機。誰有殺害JANE的動機?她覺得首當其衝的應該是那個追求過JANE的組織部年青幹部。那個傢伙到JANE家來找過她好幾次,但JANE都不在家,說明只是那人一廂情願,搞不好JANE是故意躲出去的。一個組織部的幹部,喫了這樣的閉門羹,面子上是很過不去的,自尊心是很受傷害的。也許上個星期五的晚上,他又來糾纏JANE,而JANE至死不從,於是那個傢伙動了殺機。又因爲他是組織部的,自然認識不少官場上的人,串通公安局,把ALLAN抓去做個替死鬼。
現在的問題是,怎麼樣證明是組織部的那個傢伙乾的呢?艾米想了一會,覺得從這頭着手太麻煩,現在還是先證明ALLAN不是兇手。只要把ALLAN洗刷了,剩下的就不關她的事了。
ALLAN有沒有動機呢?他爲什麼要殺JANE?難道象那個圍觀的中年女人說的那樣,因爲他把JANE的肚子搞大了?如果真是搞大了,他肯定捨不得殺JANE了,因爲他那麼愛孩子,他還不把JANE當個寶貝捧在手裏?她不相信ALLAN跟JANE有那種關係,如果有的話,那麼JANE看到她跟ALLAN關在屋子裏打仗,還不醋性大發?還請她喫飯?如果換了她的話,喫了JANE還差不多。
如果他跟JANE沒那個關係,他更沒動機殺JANE了。他現在馬上就要到深圳去工作了,正是春風得意的時候,爲什麼要去殺人?
動機消除了,剩下的就是時機了。ALLAN那天晚上應該有不在現場的證據,因爲他跟另外四個人呆在一起,只要把那四個人找來問問,就很清楚了。她覺得公安局那些傢伙真是喫乾飯的,如果這事交給她來辦,肯定是三下五除二,就能水落石出了。
艾米決定回家一趟,她知道老丁上個星期五晚上是跟ALLAN在一起的,肯定可以爲ALLAN作證。她不知道JANE是什麼時候出事的,但她記得媽媽說過JANE在八點多鐘時往她家打過電話,那就是說JANE在那之前是活着的。她估計JANE的父母那晚不在家,不然就不會發生那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