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聞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僕人,通常是指那種僱傭關係,雙方某種意義上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對另一方不滿,都能隨時解除這種關係。
而奴,則是主家的私人財產了,主家不同意,是無法解除這種關係的,縱然是將其打殺官府都不會過問。
奴是賤籍,無法參加科舉的,身份和流民相當,一旦成爲逃奴,會被當做流民處理,下場很悽慘。
賣身爲奴,通常不到萬不得已沒有人願意那樣做,一旦賣身爲奴,自己,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孩子,生生世世都將揹負賤籍的命運,是別人的私人財產,生不由己……
也就是說,現在雲景拿着宋巖的這張賣身契,某種意義上,是掌握了宋巖未來的命運!
話說回來,當初宋巖五歲,家破人亡,能有一個收留活命的地方就不錯了,哪兒還能挑三揀四?
這種事情,是時代背景的產物,雲景以前只是沒遇到而已,但聽說過,他也無力改變這樣的現象,想要改變,不亞於去推翻整個世界的制度,那就是和整個世界爲敵了!
實際上奴契不奴契,還是要看主家的態度,心情好,契約只是一張廢紙,心情不好,這就是要命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