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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喝酒?呵呵,昨晚我就有點喫不消了,謝謝黃總好意,我還很忙,就先這樣吧。”
秦陽說完就掛了,冷笑兩聲,心道:“找我求情,你黃家偉也真是心大。我都知道你們兄弟是鄒德義的馬仔了,還會手下留情?”
又等了二十來分鐘,鎮派出所纔來了幾名警察,找到秦陽,和他了解被行賄一事,不過看他們言行舉止有點敷衍了事。
秦陽留意到他們的態度,心下暗自警醒,詳細講述了昨晚案發經過,並把他們帶到馬振邦那裏展示賄金。
帶隊警官吩咐下屬帶上賄金,也沒給秦陽留下個交代,就要帶隊回所裏。
“我說警官,難道不用帶我回去做份筆錄嗎?”秦陽追上去問道。
帶隊警官一怔,回身打量他幾眼,吊兒郎當地點頭道:“你要求做也行,那就走吧。”
秦陽暗暗鄙夷,什麼叫要求做也行,行賄罪可是犯罪,舉報者肯定要做筆錄的,這幫警察這麼敷衍,甚至有點枉法,不會是收受過黃家兩兄弟的好處吧?
當然,秦陽心裏很明白,這裏根本不用疑問句,他們就是收受過黃家兩兄弟的好處沒錯!
這年頭,哪塊地方上的豪強,不管是想要成事的還是已經成事的,不得先把地方上的公檢法人員餵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