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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堅持它,下限會很高,任由暴力執法的話,那就沒什麼下限可言了。”
她將肉切好,抬起頭,略有些驚訝對方容貌居然還不錯,又用再說一件不起眼小事的語氣回答道:
“對你來說,只有你被山都縣令秦放侵佔田產的事情,可對我來說,整個縣,南陽郡,整個荊州,都會有相同的事件,督辦這些案子的官吏需要程序、證據合規,大衆信服的可參考判罰案例,而非隨我喜好——他們可沒我這麼大的本事,啊,給那麼大的自由裁量權,那他們說不定比我的本事還要大得多呢。”
聶鴻愕然。
他並不是尋常人家,至少祖父曾爲戶曹,父親還是亭長,而亭長主管的就是抓鄉間盜賊審判,暴力執法說的好聽,實際上分明是刑訊逼供!
而相較於拿證據說話,或許會出現證據有誤,最終合理合法的冤枉了一個好人,放跑了壞人,但這也是最差的情況,全憑上位者判(喜)斷(好),然後抓着一個人拷問,那極有可能屈打成招,甚至會有‘疑犯’被活活打死。
只是他完全沒想到天師居然會想這麼多!
更無法理解的,是她說的還這麼隨意。
這到底是愛民如子,還是隨性而爲?
聶鴻更加想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