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鬼索魂案(11) (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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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的審判結果,依舊因爲施害人是未滿十三歲的‘孩子’,所以沒有執行死刑。
先是最高有期徒刑,後來因爲各種年齡等附加條件進行了減刑,再後來因爲施害人在獄中表現良好,成年以後就放出來了。
當年判處結果出來的時候,網上進行了大規模的討論和抗議。
部分人認爲情節如此惡劣的案件應該三人立即執行死刑,也有人認爲最高有期徒刑已經可以了,這是按照故意殺人罪量刑的,以前還沒有過這樣給未成年人量刑的例子呢。
總之,討論一段時間以後,也就沒人再提了。
後來這三個小畜生成年被放出來,也上了各大平臺的熱搜。
可是又幾年過去,互聯網早就換了一波人,熱度也就起來一時就過去了。
再後來,也就是現在,大家都在過着各自的生活,就連施害人也一樣,好像痛苦的就只剩下受害人。
也難怪受害人會變成厲鬼。
陸星淵轉發過來的新聞,讓人們的關注點立馬從他到底敬業不敬業這種小事,回到了初中生被害案的大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