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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告誡她,一定要學會自己思考,帶着解決辦法去提問,而不是把問題拋給領導。否則就算領導有辦法,給到你,你還是不能理解。你的解決辦法,不在於對還是不對,重要的是這個思考的過程。
林子蘇不禁慚愧,她本來已經聽取了萬京南的建議,但還是想試探一下總部的意思再做決定,結果楊玫不知道是不是覺察到自己的小伎倆,纔出此言。
同時,在郵件裏也沒有找到關於對俞琳徽貪污一事的片言隻語,這讓她很是納罕和困惑。
林子蘇只得先回應楊玫回覆的內容,說之前自己是有一些想法,但因爲不成熟,也沒想好,所以就沒敢提。既然楊總說了,那我就班門弄斧一下。
林子蘇大略提了兩個思路:一個是鷸蚌相爭,也就是採用行業常用的一個案場兩個代理的方式,由此提高代理公司的積極性,兩個公司競爭,崬森從中獲利。
第二個是釜底抽薪,也就是徹底換掉太一,但總部要重新組織評委會,不能只在營銷中心過審評標,邀請國內排名較好的地產營銷公司來競標,太一也可以參與,也可以放棄。
但這樣一來,太一就會失去優勢,不管它是否參與,淘汰的概率都會非常高,因爲他們根本不擅長銷售。
楊玫的回覆,表示這兩個方案固然好,但也有弊端。
因爲只要是評標,就會有人爲因素干擾,還會重蹈覆轍。更何況太一也是總裁點頭首肯的,只要總裁繼續堅持,太一就不會淘汰。
而一個案場兩個代理發生的鬥爭,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消極怠工,但對甲方來說也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這不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