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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席志誠正式被檢察院傳喚,由反貪二科王可科長及偵查組長沈愛波兩位老牌檢察官親自進行審訊。
在面對曾經的財政局科員方林翠所提交的有關於自己的瀆職證據,席志誠的神色依舊淡定。
他這些年能一路高升不是沒有理由的,無論是說話還是做事都滴水不漏,即使是在封閉的審訊環境下,面對兩位檢察官鋒利且老辣的眼神,他的態度依舊不疾不徐。
他甚至還反問了一句:“兩位檢察官,我有些好奇,方林翠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上司的工作機密,如果她現在還活着,我能告她嗎?”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狡猾至極的問題,正是因爲他知道這條規定,所以有恃無恐。
老沈表情微慍,手關節叩響桌面。
“席市助,我們現在聊的是你,你先交代你自己的,再去管別人。”
“這話就不對了,哪怕我現在坐在這裏,我也依舊是公民之一,受法律保護,有爲自己申訴的權利。”
老沈忍不住笑了,嘴上譏諷道:“你罔顧法律的時候怎麼沒想過自己是公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