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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維鼎直接道。
潘迪聲在前世也算是個人物,在港島還有個“品牌王”的稱號。
甚至還短暫涉足過電影產業,爲的就是利用影視的影響力,來幫他旗下的品牌打廣告,增強影響力。
在這一點上看,潘迪聲是有品牌運營的意識的。
不過這人還是沒有擺脫時代的侷限性。
沒有在他手上誕生出港島本土的服裝品牌,也沒有通過資本運營的手段掌握一衆品牌,認識到品牌的真正價值。
反而成爲了港島一家主營零售及批發的運轉中心。
零售批發商和品牌商,這兩者可是有本質區別的。
前世的潘迪聲還是不可避免的和這個時代的港島人一樣,當起了銷售者,而不是品牌持有者。
所謂的“品牌王”最後也不過是變成了代理的品牌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