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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黎衍十五歲初中畢業時,沈春燕找了個伴兒,叫宋樺。
黎衍高中住校,沈春燕和宋樺確定關係後,就搬去宋樺家同居,因爲兩人都有孩子,名下也各有房子,出於各種考慮,一直也沒結婚。
宋樺的妻子多年前病逝了,他經濟條件雖然一般,爲人倒是不錯,對沈春燕母子一直很照顧,黎衍對他雖談不上多親近,倒也一直尊敬。
可是宋樺和亡妻的兒子宋晉陽卻不是個省心的貨,他比黎衍大將近一歲,上學是同級,高中開始就一直和黎衍較勁。兩個人雖不在一個學校,卻暗戳戳地比學習,比體育,比受女孩歡迎程度,甚至還比身高長相。
奈何人比人氣死人,從十五歲到二十二歲,不管是哪個方面,黎衍都是完勝。
如果不是因爲黎衍在大學畢業那年遭了車禍,現在的他早不知道飛哪兒去了,哪會像具行屍走肉般蝸居在這六樓的小破屋裏,寸步難行。
可就算是這小破屋,宋晉陽居然還惦記。他想和女朋友結婚了,但沒有房子,因爲沈春燕和宋樺住在一起,他是萬萬不願意把老爸家做婚房的。於是這貨就提出,想用後媽的老房子結婚過度,由他出錢,給黎衍在外頭租個帶電梯的屋。等過兩年他存夠錢買了房子,再把這房子還給沈春燕。
這幾年黎衍脾氣越來越壞,沈春燕知道他不可能答應,但賴不住宋晉陽一遍遍說,上個月她硬着頭皮來找黎衍說這事兒,結果差點沒被兒子用掃帚趕出去。
沈春燕左右爲難,一邊是自己殘疾了的親生兒子,一邊又是感情尚可的半路丈夫,她想,如果不能答應宋晉陽,那她和宋樺的關係可能就走到頭了。
本來已經很愁人了,現在倒好,黎衍又給她來這一出,說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