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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華的湘南鬧市區,三個人找了家人少的快餐廳。祐祐很識趣地主動到櫃檯點餐,康縱和布丁則坐在角落的用餐區進行對話。
時間還是回到四渡的初中。
就在布丁無視所有猛女蠻橫地對莫小魚說完:"要刻就在你自己身上刻!"之後。
莫小魚站起來震撼地說了兩個字,我刻。然後拿起書包走出了教室。
究竟是買石碑回去刻呢?還是在自己身上刻"喫人嘴短!謹記在心!!"呢?
隨口發誓的莫小魚在街上逛了半天才發現一個基本款的石碑起碼要五百元,而且相當重,運到學校估計會被學校開除。雖然刻字比較容易,但有同學因爲在身上刻了一隻壁虎都被嘲笑了很長時間,而且是每展露一次就被嘲笑一次,如果自己刻了這麼一句話估計一輩子翻不了身……加上每個字八十元,八個字就是六百四十……
於是他單肩揹着書包轉頭看着太陽,站在街口莫名就開始了遙想當年,岳飛被刻了四個字就流芳百世,自己這一刻那還不讓人頂禮膜拜?但是光榮鬥不過現實,骨氣鬥不過現金。當他拿出僅有的三百塊的時候,小魚最終選擇在左胳膊上刻了自己的雙魚標誌--兩條好看的魚,也就是被布丁後來抨擊成水煮魚的文身。不過所幸的是布丁後來沒有再找過他的碴,他們後來陸續在藝術節上遇到,莫小魚和布丁也就成爲了好朋友。
初中會考結束的晚上,他和她站在操場上。
空無一人,只有月光。
樹林疏影卻似有鼎盛的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