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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進入衙門內當成公差開始,此賊憑藉着對上官的阿諛,對小民百姓的兇殘,兩邊無所不用其極之下,不但官運亨通錢財廣進,而且活得如魚得水財色兼收。
在石敬講故事一般的過程中,當提到二十多年前對採藥人的禁制之事,丁既安彷彿不經意的提起了丁陳村之事,石敬並不能詳細準確說出丁大力一家的遭遇,因爲這樣的血腥事件並非個案。
石敬講出的諸多信息讓丁既安震驚不已!
袁班頭與當時的縣令合謀撈取錢財,不但是控制全縣採藥人,這不過是爲將藥材市場控制的其中一環,後來他們操控藥材價格,大撈特勞,而且還有更多類似謀取金銀的手法,而劫掠的金銀再買官賣官,直至如今做了守備。
除了控制藥材價格斂財,當年那位縣令米洪順在達豐縣做了三任九年,把藥材,米糧,礦石,鹹鹽等皆控制起來,各行各業皆需向他們繳納高額採買費,此位袁班頭後來的袁都頭如今的袁守備就是專門的執行人。
當年爲了他們 撈錢的謀劃,他打死之人不下數十名,打傷打殘的何止百人,甚至殺人全家,淫人妻女,謀奪百姓家財如同兒戲。
這一切暴行在達豐縣時有米洪順作爲保護傘,而這位米洪順據傳在朝中也是有後臺的,因此完全沒人敢出面管。
被欺辱之人若有幸不被其弄死,大都逃離本縣成爲遊民或躲入深山,但結局都極爲悽慘。
因爲依據巴國法律,凡各地百姓,不得私自移居,若無官文發現私自異地而居者,將判以重罪。